【轉知】衛生福利部檢送「災區志工服務指引」(如附件)
函轉衛生福利部檢送「災區志工服務指引」(如附件),請查照。
依教育部114年12月19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40133706號函辦理
393508300U0000000_114A201338_1_23085111080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