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國教署函轉教育部「各級學校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」宣導事宜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35390A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,請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,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。
三、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,請確依教育部「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」規定實施通報作業。
四、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:(02)33437855、33437856;傳真:(02)33437920。
國教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:(04)37061349;傳真:(04)23302764。本校校安中心 24 小時專線電話 06-2086146。將由值勤人員接聽,協助處理緊急狀況及校園安全事件。
二、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,請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,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。
三、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,請確依教育部「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」規定實施通報作業。
四、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:(02)33437855、33437856;傳真:(02)33437920。
國教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:(04)37061349;傳真:(04)23302764。本校校安中心 24 小時專線電話 06-2086146。將由值勤人員接聽,協助處理緊急狀況及校園安全事件。
